关于易某反映某教育机构未履行协议退还学费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2023年10月24日,迎丰街道办事处到信访人反映的某教育机构就信访人投诉内容“参加了某教育机构开设的2023年湖南国考协议班,费用为38000元,合同中明确写明未被录取全额退款。目前已超过了协议退费的截止时间(提交申请后30-45个工作日内退费),但某教育机构依然仍未履行退款义务,拒不履行合同退钱给信访人的信访诉求”进行调查核实。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某教育机构未履行协议退还学费的诉求,在迎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及社区民警的协调之下,该教育机构已遵守合同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每月退回费用,该信访事项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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