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司法局证明事项清单
鹤城区司法局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
证明 名称 |
证明 用途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事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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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 层级 |
索要单位 |
开具 单位 |
省部级 |
市级 |
县级 |
乡级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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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济状况证明 |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十七条: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
行政法规 |
鹤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
申请人所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级民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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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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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给付 |
2 |
身份 证明 |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十七条: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
行政法规 |
鹤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
申请人所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级民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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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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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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