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调整)
怀化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职责职能
根据《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怀化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鹤政办发〔2015〕23号),怀化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调整如下:
关于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增加由区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的职责:将区地方海事处(区航务管理处、区船舶检验处)承担的相关行政职责划入局机关,将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局机关,将区公路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区交通运输局其职能委托鹤城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行使。
(三)加强的职责:
1、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范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4、监督全区水路有关规费征缴等相关政策的实施。
根据《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鹤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等15个机关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和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12个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鹤办〔2019〕29号),怀化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职责调整:增加指导监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