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2023年度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鹤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劳动监察实际工作情况,现制定2023年度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依法行政行为,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及,维护合法人的劳动保障权益,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贯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促进和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使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华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仲树  副局长
    成  员:劳动监察大队队长  张克勇
                  仲裁院院长  张中亮
              社保中心副主任  陈  晓
              就业中心副主任  毛洪银
                  就业股股长  陆长发
    2、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分工。由局长张建华同志全面负责劳动保障执法工作,副局长赵仲树同志协助局长抓好劳动保障执法工作,对执法工作把好关;社保中心副主任陈晓同志负责向局执法领导小组报告社保基金征缴方面的违法行为;就业中心副主任毛洪银同志负责向局执法领导小组报告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和相关业务方面的违法行为;就业股股长陆长发同志负责向局执法领导小组报告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相关业务方面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张克勇同志负责收集各二级局上报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向局执法领导小组报告并依法查处劳动保障方面的违法行为;仲裁院院长张忠亮同志负责向局执法领导小组报告劳动仲裁方面的情况。执法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劳动监察大队,由张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员和负责日常执法工作事务及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三、2023年劳动保障执法检查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备案工作。
    1、对各类企业、个体经营户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专查,对少签或未签者,及时补签。同时对各类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进行专查,力争劳动合同签订率达标。
    2、加强工作的连续性,继续抓好去年已进行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单位的年检工作,建立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制度,做好用人单位录用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工作。
    3、继续扩大劳动合同备案的范围,改变过去来我局年检方式,变为上门年检,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4、劳动监察大队在培训就业股的配合下,开展持证上岗专项监察。
    (二)扩大劳动保障服务管理覆盖面,全面检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
    1、重点检查新增单位、未年检单位,特别对辖区内的商场、加工企业、娱乐行业、药店、保洁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逐一深入检查,帮助其规范、完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根本利益。
    2、对“五险”征收工作实施监察。重点是检查各用人单位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登记、征缴工作。对没有参加的单位责令其改正,对拒不参加的单位予以批评、曝光、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
    (三)加大维护农民工、女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监察力度
    1、全面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2、加强对拖欠工资特别是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监察力度,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行为查处率100%,补发拖欠民工工资率100%。特别要做好“两节”期间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确保农民工春节期间拿到工资。
    3、年内按季度对各类企业、个体经营户支付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内民工工资的及时到位。
    4、开展女工权益保障专项监察行动,重点对洗浴中心、美发行业、餐饮服务行业女工权益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特别要对以上行业的劳动用工合法性进行监察,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后再就业,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单位进行重罚,以规范劳动用工秩序。
    5、开展未成年工权益保障专项监察行动,对招用未成年工的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
    (四)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1、配合市局开展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2、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每季度上街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四、方法步骤
    整个执法检查工作从2023年3月起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
    1、召开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动员会议,全面部置今年的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工作。
    2、组建执法检查工作机构,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登记检查与全面整改阶段(4月中旬起--9月上旬)
    对各用人进行检查登记。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督促用人单位完善劳动保障管理,务求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查处阶段(10月份)
    对拒不主动纠正或不按期整改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对存在问题较多、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管理。
    (四)总结阶段(11月下旬)
    五、劳动保障依法行政检查工作要求
    (一)对未进行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要当即书面责令整改。
    (二)关于劳动合同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补签劳动合同以备案为准。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社会保险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补签劳动合同并备案;既未参加社会保险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必须先补签劳动合同和登记备案,再参加社会保险。
    (三)关于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对执法检查后不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的单位,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强制措施。
    (四)关于工资支付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和拖欠工资特别是拖欠民工工资情况。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民工工资的要坚决查处,责令补发;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补发工资的要责令制定补发计划。

                                          怀化市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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