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4年度自评估报告的公示
关于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4年度自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全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报告和评估制度的通知>》(湘环函〔2020〕210号)和《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环发〔2023〕94号)文件要求,现将园区生态环境管理2024年度自评估报告进行公示。
附件: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4年度自评估报告
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