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鹤城区人民调解巧解工伤纠纷 农民工终获5.2万元赔偿

3月初,怀化市鹤城区盈口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法理与情理并行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农民工米某花与施工企业达成和解协议,获赔5.2万元,为这起历时3个月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工地意外致骨折 赔偿争议陷僵局

2024年12月中旬,53岁的米某花在怀化某建筑工地从事钢筋作业时不慎摔倒,造成胸椎与骶骨骨折。项目方虽及时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5624.5元及生活费3000元,但在今年2月伤者提出工伤赔偿时,双方分歧凸显:家属坚持按《工伤保险条例》标准索赔,施工方湖南省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则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协商赔偿,双方因程序及金额问题僵持不下。

法律精准释疑 双轨调解破困局

盈口街道调解委员会介入后,围绕两大争议焦点展开专业调解:

1. 劳动关系认定

家属提出米某花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调解员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其长期受公司管理、从事钢筋工核心业务,且工资按日结算,已构成劳动关系要件。

2. 工伤责任划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米某花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工伤认定标准。调解员强调,即便未签劳动合同,企业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沟通策略:对企业阐明法律义务,提示拖延赔付可能产生利息及诉讼风险;向家属分析诉讼周期长、成本高的现实情况。经多轮协商,双方于3月初达成协议:“企业除已支付的8624.5元外,另一次性赔偿5.2万元,约定3月30日前付清。 ”

基层调解显实效 法治护航劳动者

“此案是‘小调解’推动‘大民生’的典型实践。”鹤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调解员精准运用《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既避免劳动者陷入漫长诉讼,又为企业降低司法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维权提醒:证据意识是关键

务工人员应妥善保存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凭证,受伤后30日内可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须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从源头防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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