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怀工程审改办函〔2023〕4号
关于印发《怀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
项目“拿地即开工”试点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管委会,怀化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怀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怀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拿地即开工”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合理压缩建设周期,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怀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重塑项目审批模式,精减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项目建设成本。选取低风险项目先行试点,总结完善经验,探索形成可操作的流程办法,逐步实现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做到“拿地即开工”。
二、试点内容
(一)办理“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阶段施工许可证
社会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涉及“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的(含土方开挖满足工序需要的基础施工和地基处理施工),可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或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领“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阶段施工许可证。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单位持有土地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之一的,均可以认定其已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系统获取);2.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含消防审查)(其中申请办理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阶段施工许可的,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2018〕31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不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可用《关于申请办理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阶段施工许可承诺书》代替)(附件2)(申请人提交或系统获取);3.建筑施工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交)(系统获取);4.湖南省建筑施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提交);5.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附件4)(申请人提交)。
审批时限:施工许可证1个工作日办结。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方案公示时间、规委会审查时间不含在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 (含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出让或划拨的项目),建设单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表单(附件5);2.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土地不动产权证、划拨地提供划拨决定书、出让地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人提交或系统获取);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审批时限: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3个工作日办结,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3个工作日办结。
(三)办理主体施工许可证
在主体施工(含“基础与地下室”和“士0.000以上及室外工程”两个阶段)前,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含消防审查)后,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基础与地下室”阶段或“士0.000以上及室外工程”阶段施工许可证。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单位持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之一的,均可以认定其已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系统获取);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系统获取);3.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含消防审查)(申请人提交或系统获取);4.建筑施工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交)(系统获取);5.湖南省建筑施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提交);6.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附件4)(申请人提交)。
审批时限:施工许可证核发1个工作日办结。
三、实施步骤
首先在市本级 (包括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和怀化高新区)确定试点项目,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其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试点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全面部署、协调推进。
(二)及时更新流程。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定,及时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流程、时限和清单,为试点实施和全面推广提供服务保障。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施工许可证,并追究申请人相应责任,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记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四)做好宣传培训。注重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于改革的参与感、获得感;多渠道宣传改革内容举措和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审批人员、服务对象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熟练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实施方案。
市直相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流程图
2.关于申请办理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阶段施工许可
承诺书(样本)
3.湖南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书(样本)
4.建设资金已落实承诺书(样本)
5.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表单(样本)
附件1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流 程 图
附件2
关于申请办理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阶段
施工许可承诺书(样本)
XXX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单位现申报“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设计单位承诺: 申报工程“方开挖与基坑支护阶段”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关工程内容不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基坑支护和士方开发阶段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已完成,满足国家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建设单位承诺: 申报工程“方开挖与基坑支护阶段”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关工程内容不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本工程建设方案已确定,后期如因规划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一切调整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本工程建设和设计单位愿意承担因违反承诺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建设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盖章) :
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盖注册执业专用章) :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南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书
(样本)
申请人已经知晓并全面理解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项的有关要求,现就 项目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作出以下承诺:
(一)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临时设施和围挡已经到位,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二)已依法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三)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工程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员组成及联系方式。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地质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情况说明。
4.建设单位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情况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5.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通过审批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施工组织设计。
6.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任命文件、相应资格证书。
7.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资料。
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的任命文件及相应资格证书。
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1.按规定购买湖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保险的凭证。
12.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消防措施、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承诺按实名制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14.按要求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专户制度。
15.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如未履行承诺,本单位愿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给予的行政处罚及处理、建筑市场信用惩戒等。
承诺人(签章 ):
承诺日期:
附件4
建设资金已落实承诺书(样本)
XXX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单位现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作如下承诺:
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名称)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为 万元。
无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拖欠工程款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本单位在此所作的承诺真实有效。如不履行承诺,本单位愿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给予的行政处罚及处理、建筑市场信用惩戒等。
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附件5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表单(样本)
申报单位信息(必填)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分类 |
备注:中央在湘单位(企业)、省属单位(企业)、市(州)属单位(企业)、县(市、区)属单位(企业)、其他。任选其一填写。 |
|||||||||
单位性质 |
备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港澳台及外资企业其他。任选其一填写。 |
|||||||||
单位证照类型 |
备注:1.企业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3.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机关法人)、4.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5.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其他。任选其一填写。 |
|||||||||
单位证照号码 |
|
|||||||||
项目法人单位 |
备注: 若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法人单位相同,请与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填写一致。 |
|||||||||
项目法人证照类型 |
备注: 1.企业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3.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家机关法人)、4.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5.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其他。任选其一填写。 |
|||||||||
项目法人证照号码 |
|
|||||||||
单位联系人姓名 |
|
单位联系人手机 |
|
|||||||
单位联系人邮箱 |
|
|||||||||
建设项目信息(必填) |
项目名称 |
|
||||||||
项目代码 |
备注:赋码前无需填写 |
|||||||||
工程代码 |
备注:项目拆分为多个单项工程申报时,对单项工程的描述,赋码前无需填写 |
|||||||||
土地获取方式 |
备注: 划拨用地、自有用地、公开出让用地、协议出让用地、其他。 |
|||||||||
工程分类 |
备注: 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构筑物、城市供水与节水工程、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城市供电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环境卫生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其他。任选其一填写。 |
|||||||||
|
立项类型 |
备注:审批、核准、备案。任选其一填写。 |
建设性质 |
备注:新建、扩建、迁建、改建、其他。任选其一填写。 |
||||||
项目类型 |
备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一线性工程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一非线性工程类)、政府投城乡污资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房屋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不涉及用地审批等)、政府投资建设的简易既有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社会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业投资项目除外)、业投资和中小型社会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社会投资建设的简易低风险项目、实行区域评估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社会投资建设的简易既有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流程定制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其它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任选其一填写。 |
|||||||||
项目拟开工时间 |
(必填,后可调整) |
项目拟建成时间 |
(必填,后可调整) |
|||||||
总投资额(万元) |
备注:精确到万元(人民币)。例如: 9000.8899 表示9000.8899万元 |
|||||||||
项目资金属性 |
备注:国有控股投资项目、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他项目。任选其一填写。 |
|||||||||
建设项目信息(必填) |
项目建设 规模和内容 |
(必填,后可调整) |
||||||||
项目申报时间 |
备注:格式为 YYYY-MM-DD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行政区划代码 |
备注:参考《2018 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属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应对该项信息填写提供指导) |
|||||||||
项目建设地点 |
|
|||||||||
是否为开发区项目 |
|
开发区名称 (开发区项目) |
(不是开发区可不填) |
|||||||
是否为外资 投资项目 |
|
|||||||||
国标行业 |
备注:参照“国标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至少细分到二级分类(项目属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应对该项信息填写提供指导) |
|||||||||
产业结构 |
境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填写且必填,代码取自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境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填写且必填。(项目属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应对该信息填写提供指导) |
|||||||||
建设项目其他信息 |
勘察单位名称 |
|
设计单位名称 |
|
||||||
勘察单位法人代表 |
|
设计单位法人代表 |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 |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
|
||||||
勘察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
|
设计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
|
|||||||
申请事项及部门 |
单位 |
申请事项 |
勾选 |
备注 |
||||||
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 |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
(□) |
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项目。 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等4个事项。 |
|||||||
气象主管部门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 |
在气象台站保护范围办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
|||||||
人防主管部门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
(□) |
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项目办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防工程报建审批。 |
|||||||
申请事项及部门 |
人防主管部门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审批或易地建设审批 |
(□) |
涉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工程的项目,办理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报建审批;涉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项目,办理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
||||||
应急管理部门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
|||||||
申请单位承诺: 1.本表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完整、准确的通过系统上传的申报材料和原件一致。否则因此引致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单位承担,与审批机关无关。 2.所提交的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符合国家、省、市(州)法律法规、有关技术规范及规定等要求。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