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月29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了森林防火禁火令,明确了一系列严格措施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禁火令规定,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在此期间,鹤城区行政区域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被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区内全面禁止多项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这些行为涵盖了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火积肥、烧田基草等各类农事用火以及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针对违反禁火令的行为,处罚措施明确且严厉。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野外用火,个人将面临两百元至两千元罚款,单位则处一万元至三万元罚款;若引发森林火灾,个人罚款升至两千元至三千元,单位罚款提高到三万元至五万元,造成损失的需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禁令,除接受上述处罚外,还将被依法依规移交纪委监委追究责任。
春节、元宵、清明、中元等传统节日及春耕备勤、秋收冬种等时段被列为森林高火险期,期间森林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进入该区域的车辆和人员必须接受检查并遵守防火规定,拒不执行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同时,任何妨碍公务执法的行为也将依法受到惩处。
禁火令还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如发现违反禁令行为或森林火情,应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黄岩旅游度假区管理处)及区森林防火主管部门报告,报警电话为12119或0745 - 2799181。
该禁火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了2021年发布的相关通告。此次禁火令的发布旨在通过严格管理和广泛监督,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稳定。广大市民需严格遵守禁火令规定,共同守护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