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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电力线路通道安全隐患治理的通告


    一、出台的必要性

为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线路安全稳定运行,防范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以及涉电山火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在全区境内开展电力线路通道安全隐患治理。

二、主要内容

(一)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个平行面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距离为:1千伏以下为1.0米,1-10千伏为5米,35-110千伏为10米。

(二)整治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竹等高杆植物,尤其是超高树竹(线路下方树竹与导线的垂直距离小于3米,线路侧与导线的水平距离小于3米),电力企业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任何费用。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地方政府责令强制拆除或者清除。

(三)加强宣传力度。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务必积极配合并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电力线路沿线居民的解释、沟通工作,确保电力线路沿线居民知晓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

(四)法律责任。对不听劝阻、恶意阻扰、妨碍公务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打击,由此造成人身伤害及火灾等事故的,将对妨碍人员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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