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鹤城区警兴嘉园南苑、市人社局家属区等片区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怀鹤发改投〔2024〕12号
关于怀化市鹤城区警兴嘉园南苑、市人社局家属区等片区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怀化市鹤城区警兴嘉园南苑、市人社局家属区等片区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区燃气配套设施,解决城区燃气管网及设施的老化问题。同意你单位实施怀化市鹤城区警兴嘉园南苑、市人社局家属区等片区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1-431202-04-05-270347)。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涉及57个小区,共24800户,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248万平方米,主要进行燃气庭院管老化更新改造长度约23027米(其中DN50长792米,DN100长12176米,DN150长10059米),燃气立管更新改造约1740根,居民户内更换燃气老旧橡胶软管约24800根,户内报警器24800套,户内自闭阀24800个,户内减压阀22352个等。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407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9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5.2万元,预备费193.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请按《怀化市鹤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办法》(鹤办〔2021〕75号)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四、相关文件依据: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怀化市鹤城区警兴嘉园南苑、市人社局家属区等片区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审查意见》、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对怀化市鹤城区警兴嘉园南苑、市人社局家属区等片区城市燃气管道及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中盎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报告》。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规定,该项目的施工达到必须招标标准,依法实行全部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实行。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编制,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