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协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信息发布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运行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科室)和专干,并于427日之前,将《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纸质稿(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和电子档报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服务中心C5522室,联系人:张萌萌,电话:0745-271399213317459538;邮箱:hhzwzx@163.com)。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乡镇、村延伸

各县市区要继续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对接,确保公开和服务数据共享、内容同源、标准一致,打通“我要看”和“我要办”,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探索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202110底前完成所有乡镇(街道)的事项目录及内容公开,2021年底前完成所有村(社区)的事项目录及内容公开。

三、抓好线上门户网站栏目和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内容保障工作

1、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各单位要按时保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特别是民生领域、法定公开内容,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开设“规划公开专栏”,归集整理“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3、全力保障“政务公开专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将现存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等书籍,于2021427前送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在“政务公开专区”进行公开。各县市区要积极主动按要求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

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依规答复申请,提升办理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转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怀财税〔202132号)要求,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五、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研究制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实施细则,以清单方式列出公开内容及实现要求,方便公众知晓、获取。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定职责,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将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 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名单

怀化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416



附件:

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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