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资料清单
1、 排污许可核发申请表;
2、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3、环评批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自行监测方案、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5、排污权证;
6、其他佐证材料。
材料说明:排污许可核发申请表由建设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企业端》填报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装订即可。
承诺书见附件1
自行监测方案、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由排污单位按规范要求自行制定
附件1 :
排污许可承诺书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我单位已了解《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知晓本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我单位不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不存在依法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对所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规范运行管理、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进行台账记录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要求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生变化时,我单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满足要求,并及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一旦发现排放行为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将立即采取措施改正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我单位将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积极配合调查,并依法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