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秋季转学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工作,切实缓解鹤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压力,巩固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成果。根据《怀化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办法》和《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化解大班额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鹤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容量及班额现状,经研究,对鹤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秋季转学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转入条件
按照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在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前提下,以下3种情况可以申请转学:
1.申请转入学生和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鹤城城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1年8月1日前);
2.申请转入学生的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调入鹤城城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
3.因家庭住址发生变更(仅限购房户)的在鹤城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申请城区内转学的学生,现家庭住址距离就读学校超过2公里。
就近学校无空余学位申请转入就读的,由市、区教育局基教部门在有空余学位学校调剂就读。
二、严格申报程序
对符合以上转学条件,确实需要申请转入鹤城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必须按照以下程序申报和办理转学手续。
1.家长到市、区教育局基教部门初审资格并报名:
8月11日-13日
2.相关部门查验材料: 8月16日-18日
3.家长在“鹤城教育”或“微言怀化教育”微信平台上查询录取结果:8月20日
4.学生报到入学后,两周内按《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转学手续。
三、严格资格审查
对符合以上转学条件,确实需要申请转入鹤城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须按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到申报入读学校主管部门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1.全家户口本;
2.不动产权证或无房承诺书;
3.外省学校转入需提供学籍信息卡(可为传真件);
4.工作关系调动相关证明材料。
城区内转学,需不动产权证或房屋预售登记证和近三个月国家电网电费专用收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合法购房合同和全额付款发票(银行按揭还款单)和近三个月国家电网电费专用收据。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严禁违规私自办理转学。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班级不得私自违规接纳学生转入,不得违规接受不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转学,所有转入学生必须按照本规定转入条件、申请程序和资格审查办理转学。凡违规私自办理转学,一经发现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
怀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