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鹤城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条例》、《怀化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以及《怀化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鹤城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08条,其中:工作动态84条、文件通知11条、规划计划4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鹤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21年,鹤城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鹤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提升;三是公开的面还可更广。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自主能力。要求局属各股室工作动态信息及时上报,做到快、全、精,同时安排专人督促、联络、报送,定期检查并考核。二是加强学习,规范流程。学习相关文件和操作技能,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多元性。
(三)加强监督,内容把关。公开内容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不公开虚假及不完整的信息。切实关注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