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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鹤城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条例》、《怀化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以及《怀化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鹤城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08条,其中:工作动态84条、文件通知11条、规划计划4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鹤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21年,鹤城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鹤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提升;三是公开的面还可更广。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自主能力。要求局属各股室工作动态信息及时上报,做到快、全、精,同时安排专人督促、联络、报送,定期检查并考核。二是加强学习,规范流程。学习相关文件和操作技能,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多元性。

(三)加强监督,内容把关。公开内容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不公开虚假及不完整的信息。切实关注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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