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常办明发〔2026〕21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于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8月17日将《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反馈。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司法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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