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怀化市鹤城区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25)17号)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我局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日将《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怀化市鹤城区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草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反馈。
特此公告。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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