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怀化市鹤城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我单位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将《怀化市鹤城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在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反馈。

特此公告。

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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