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怀化主城区全面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的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怀化主城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怀化市区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代区人民政府起草了《怀化市主城区实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0-08-13到2020-08-24通过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0年8月24日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征集调查反馈平台未收到公众提交的意见及建议。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加强禁放工作的具体指导、监督和协调。2.各单位要扎实抓好宣传、检查、整改等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加强巡查,特别是重点时段的安全管控,宣传工作落实到位。3.加强禁放工作落实情况的联合督查,适时通报情况,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较坏影响和较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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