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工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并在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在鹤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共计54篇。其中,工作动态43条、人事信息3篇、文件通知3篇、财政信息3篇、规划计划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遵守上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备案制度,在做好及时文件发布的同时,安排专人对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进行梳理,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进行排查修正,公开单位办公电话,做好发布信息的解读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信息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防范网络安全事故发生。经核查,我局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管理情况较好,未出现不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和互动回应滞后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专人管理网站信息发布等情况,鼓励干部职工踊跃投稿和参加培训,并充分发挥考核督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存在公开数量有待提升、稿件来源需要更多元化,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 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实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完善公开内容。
2. 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强调研和分析,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及时梳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适时予以公开,推动政府便民服务。
4.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建设,做好鹤城区政府网部门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使其成为推进教育信息共享的有效载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