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计划
怀化市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计划
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自救和抢险技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督能力和抗御重大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规模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鹤城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区工信局归口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
1、已改制公有制企业遗留问题事故。以厂房、仓库、门面房出租为主的资产租赁经营型直属企业、相关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触电事故。 重点部位: 怀化市电子工业公司辖区的嫩溪垄鞋城的消防安全管理。
2、特种设备事故。归口企业及其承租户、相关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3、工业企业重大安全事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于有限空间、粉尘涉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高空作业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区工信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工信局领导和机关有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贺磊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日常工作。
组 长:周伟才 电话:18807458777
副组长:姚敦文 电话:18374556333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及全体干部职工
三、报告程序
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安全安全事故,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
(二)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区工信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程序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区长。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区工信局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必须马上赶到事故现场,责令事故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区工信局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请局主要领导、主要领导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二)赶赴事故现场。区工信局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三)现场救援处置。
1、区工信局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2、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小分队:落实区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区工信局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小分队参与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附: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区政府办:2233372
报警:110 区应急管理局:2244122
医疗急救:120 区工信局:2232162
区工信局联系人:何松海
电话:18174586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