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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 负责人满长水
  • 电话07452267568
  • 机构地址怀化市金海路148号鹤城区政府行政楼1楼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城区乡村振兴局属区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行政编4个,机关事业编2个,事业编10个,下设一个二级机构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实有在职在编16人,退休7人,借调0人,劳务派遣1人。机关支部在职党员14人,退休党员7人。  
    二、鹤城区乡村振兴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区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协调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乡村振兴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组织对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参与信贷乡村振兴项目的初审、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扶贫项目库建设; 
    4.制订乡村振兴开发科技推广和培训计划;协调乡村振兴科技推广,组织指导乡村振兴有关培训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有关信息和宣传工作等;
    5.参与全区社会乡村振兴工作;协调管理有关乡村振兴捐赠资金和物质;联系上级机关对区定点帮扶工作;
    6.参与农村乡村振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驻村帮扶计划;参与国家、省、区乡村振兴工作重点乡、村振兴的有关协调工作;
    7.承办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8.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日常办公信息
    1.办公地址:怀化市金海路148号鹤城区政府行政楼1楼  
    2.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电话:0745-2267568 
    4.传真:0745-2267568 
    5.邮政编码:418000 
    6.电子邮件:hhhcfp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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