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加强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政府信息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深入贯彻《新条例》,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政策法规、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及财政资金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财政公开更加彻底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应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流程,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等制度,从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近期主要工作成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外及时予以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不断更新完善办事指南要素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三)加强保密审查,确保安全公开
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依据国家保密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机关公文信息公开审核标准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界定作了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网络媒体作用,积极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新条例》主要内容、重要意义,获取政府信息的方法和渠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从制度与规范上保障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配套解读需要进一步深化。
2、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做实。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