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鹤城区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区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区人民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鹤城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机关下设:
(一)9个内设机构
①.办公室②.法治调研督察与法治宣传股③.社区矫正管理股(区社区矫正工作局)④.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区政府公职律师办公室)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规范性文件管理股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⑦.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⑧.装备财务保障股⑨.政工室(警务室)。
(二)司法局在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机构司法所。
(三)下设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3、人员编制情况
目前,我局人员编制共73名。其中:机关司法行政专项编制16名;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专项编制20名;二级机构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3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名)。我局现共有人员85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全额拨款59人,退休26人。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
我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1410.95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1335.3万元,项目支出 75.6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我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9.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4.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我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4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9万元,完成预算的90.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78.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招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3.5 万元公车运行维护年初预算数为3.5万,决算数为3.23万,完成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我局专项资金75.65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无自筹资金。其中:年初预算安排:
(1)人民调解政法购买服务52.5万元。
(2)法律援助0.72万元。
(3)社区矫正22.5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我局专项资金75.65万元全部按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其中:
(1)人民调解政法购买服务52.5万元。
(2)法律援助0.65万元。
(3)社区矫正22.5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账户、分户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后,资金性质不变,使用权限不变,装备财务保障股负责资金管理,各业务股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
我局专项资金75.65万元,为日常业务工作经费全部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由各业务股室组织开展日常工作。日常业务工作金额2万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所属股、室、所形成工作报告或工作方案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审核同意后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日常业务工作金额2万元以上的开支应先报预算经局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指定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按政府采购程序规定进行采购。
(三)专项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鹤城区司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鹤城区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专项的日常检查监督根据怀化市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保障实施。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化党建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组织司法行政干警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年中开办鹤城区司法局干部职工政治轮训及业务培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二是党建引领聚合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局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3次,开展精品微党课20人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专题研讨2次。三是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024年,我局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90余篇,经验性材料在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市局司法行政简报均上稿1篇。
(二)履行核心职能,聚焦中心工作。
一是围绕法治建设落实依法治区工作。2024年5月分别召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集中述法评议会议、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怀化市鹤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工作办法》四项本年度重要工作文件。9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迎接依法治国办、依法治市办来鹤城法治督察工作。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来对区政府各类合同、纪要、文件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60余件,列席参加常务会议12次,参加接访以及政府项目相关研讨会议20余次,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报备率100%,清理不需要继续沿用的规范性文件23件。
(三)强化服务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进一步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持续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2023年复议案件转结4件,2024年新收复议案件156件,收案数排名全市第一,已办结113件,结案率达79.5%。积极构建府院协调联动机制,与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制定协同推进鹤城区人民政府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建立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行政争议协调中心驻鹤城区工作站。全面加强行政应诉审查指导,常态化落实“一案一提醒”的工作机制,2024年以来有16件案件经复议后被起诉至法院,区政府胜诉11件,还有5件正在审理中。二是进一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2024年组织全区到期换证执法人员和新入考执法人员共1013人开展了两轮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全区执法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执证上岗。
(四)践行服务宗旨,推进法治惠民。
一是积极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等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放宽事项范围审查,对军人军属等群体降低援助门槛。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0件,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40件。二是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建设工作,初步实现了全区所有村(社区)都配备了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法律顾问。三是开展各类民生可感法援行动,携手鹤城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大力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深入河西小学、怀化市宏宇中学等中、小学校开展“法援护苗”行动;开展“法律服务.护老助老”活动,共在养老院、敬老院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
(五)突出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创新普法形式。
一是聚焦重点人群,推动全民学法用法。抓住“关键少数”,不断完善学法制度,科学编制了《鹤城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全区80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湖南法网·如法网和怀化市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学习。二是围绕中心工作,丰富法治主题活动。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行动,联合区商务局深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怀化石油分公司等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携手区总工会走进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鹤城区工作站等地举办“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律知识宣讲进企业”法治宣讲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化服务和保障。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先后举办春节期间“送法进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6.26”国际禁毒日、“为民热线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等系列大型主题普法活动17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1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法治宣传文化产品3万余份。完善普法志愿者队伍,目前全区有大学生普法志愿者108人,开展寒暑假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12场。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全区共有“法律明白人”186人、“学法用法示范户”24户。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强化法治文化活动,结合“文明一起来 怀化更精彩”怀化市民广场舞大赛、怀化大峡谷举办首届乡村音乐节开展普法活动,结合全省“‘湘’遇非遗,法治同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挖掘本土文化优势,指导创作鹤城区非遗项目舞水剪纸《气清龙行》。
(六)坚持底线思维,切实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一是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2024年开展社会调查176件,280名社区矫正对象和780名刑满释放人员均管控或帮扶到位。7月,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怀化市召开,我局作为怀化市经验介绍示范点,“智慧矫正中心”项目通过省司法厅验收,并按照司法部标准进行了升级改造,有力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智治”水平。二是为民服务办实事,搭建远程探视平台。2024年度共开展远程视频探视211余场次,接待探视亲属630余人次。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构筑起维稳工作的“第一道防线”。2024年1月至5月组织开展“两节两会”、清明春耕期间纠纷排查活动,加强辖区11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2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4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业务建设。2024年1-10月份,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21次,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211起,例会研究重大矛盾纠纷80起,调解成功6086起,调解成功率为98%,其中复杂疑难重大纠纷18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系统的效用需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作用仍局限在法律事务咨询,服务站点与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连接较弱,平台的使用率以及群众通过平台联系法律服务的知晓率仍然是较低水平。
二是智慧司法行政需要大力发展。进入新时代,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蓬勃兴起,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信息化,司法行政工作也不例外。面向未来,立足自身实际,大力发展智慧司法势在必行。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增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