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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区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区人民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鹤城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机关下设:

(一)9个内设机构

①.办公室②.法治调研督察与法治宣传股③.社区矫正管理股(区社区矫正工作局)④.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区政府公职律师办公室)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规范性文件管理股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⑦.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⑧.装备财务保障股⑨.政工室(警务室)。

(二)司法局在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机构司法所。

(三)下设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3、人员编制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共65个(行政编制36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个),其中:机关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为1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名;二级机构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8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我局2023年实有人员94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全额拨款61人(行政人员32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9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7人,提前退休行政人员2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的退休人员24人,离休人员0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

我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1098.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864.79万元项目支出233.6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我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8.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6.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我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29.73万元,完成预算的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9.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招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34.5  万元,其中公车购置30万,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 83.7 %,公车运行维护年初预算数为4.5万,决算数为4.4万,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我局专项资金238.72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无自筹资金。其中:年初预算安排:

(1)人民调解政法购买服务52.5万元。

(2)法律援助0.72万元。

(3)社区矫正22.5万元。

(4)其它司法专项资金163万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我局专项资金238.72万元全部按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其中:

(1)人民调解政法购买服务52.5万元。

(2)法律援助0.72万元。

(3)社区矫正22.5万元。

(4)其它司法专项资金163万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账户、分户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后,资金性质不变,使用权限不变,装备财务保障股负责资金管理,各业务股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

我局专项资金238.72万元,为日常业务工作经费全部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由各业务股室组织开展日常工作。日常业务工作金额2万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所属股、室、所形成工作报告或工作方案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审核同意后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日常业务工作金额2万元以上的开支应先报预算经局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指定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按政府采购程序规定进行采购。

(三)专项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鹤城区司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鹤城区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专项的日常检查监督根据怀化市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保障实施。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政治引领,党的建设进一步深化

深入开展党的理论学习教育。开展党组书记、领导班子上党课,依托“学习强国”“新湖南”“鹤城融媒”等APP,打造党史学习“掌上课堂”,畅通学习渠道,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党员参与的良好氛围。我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长期长效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细,利用党组会、局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形式深入学习,确保《条例》入脑入心。

(二)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有序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生动实践。《鹤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鹤城区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工作方案》通过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为我区依法治区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继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上新台阶,不断强化与区委政法委、各协调小组和机关单位工作衔接,形成推动依法治区整体合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今年共审查备案区级规范性文件7件,并对我区近年来出台的13件有关营商环境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参与行政复议案件53件、行政诉讼案件48件,与政府法律顾问团一起参与了区委区政府重大法律事务活动40余件,为全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经济领域中的行政决策提供全方面的法律服务。

三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三项制度作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量化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标准,严格监督执法单位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

(三)夯实基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加强辖区11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2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业务建设。积极落实“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司法所、调解室职能作用,形成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四)创新手段,纵深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月14日,组织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会,15家履职评议单位结合自身普法工作亮点,通过专题汇报PPT展示、现场讲解、视频短片等方式汇报本单位普法履职情况。分享了区乡村振兴局、区纪委监委等单位先进普法经验,为进一步推进全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下发了《关于2022年度区直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在全区形成了学有先进、赶有目标的良好普法格局。4月23日,鹤城区司法局在全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作了题为《抓好“谁执法谁普法”引擎  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二是突出普法重点。1.开展大学生寒假送法下乡活动。2023年初,鹤城区司法局精心谋划,制定下发了《2023年怀化市鹤城区大学生寒假“送法下乡”活动方案》,截至目前,我区共征集大学生普法志愿者86人,寒假期间开展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4场,39名大学生参加了活动,受益群众达4000余人。鹤城区司法局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奖。2.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系列活动。5月31日,鹤城区司法局牵头区民政局等19家单位在市委佳惠广场联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6000余份,法治宣传品3000余个,免费提供法律咨询26人次。5月18日,鹤城区司法局利用农村赶集日,组织相关部门走进凉亭坳村开展农村宣传月活动;5月25日,全市“三下乡”活动在凉亭坳乡杨潭村举行,活动现场通过文艺搭台、法治唱戏、有奖问答等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送到群众身边。3.开展“走基层˙惠民生”法律服务活动。联合鹤城区总工会、区工商联深入浙江犇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中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暨“走基层·惠民生”法律服务活动,引导职工树立依法维权意识,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了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水平。今年来,共开展“走基层˙惠民生”法律服务活动40余场次。4.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农村法治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农村宣传月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2000余份,悬挂横幅35余条,发放法治环保袋4000余个,提供政策法律咨询212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4月15日,市区两级联合在万达广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法治氛围。 5.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以“法律进学校”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组织专职律师先后深入黄岩学校、河西学校、清华实验学校等中小学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性侵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讲座8场次,引导未成年人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六)健全机制,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加快整合各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构建我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区11个乡镇(街道)、62个村、66个社区已全部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依时序扎实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深化“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为弱势群体维权开辟“绿色通道”,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融入乡镇街道便民中心一站式工作。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我区企业排查法律方面的隐患。合理拓展法律援助覆盖人群,努力做到能援尽援、尽援优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形势研判

(一)公共法律服务系统的效用需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作用仍局限在法律事务咨询,服务站点与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连接较弱,平台的使用率以及群众通过平台联系法律服务的知晓率仍然是较低水平。

(二)司法行政队伍人员力量急需加强。随着辖区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以及调处的矛盾纠纷的数量逐年增加,加上我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量较大,现有工作人员力量已满足不了当前工作要求。同时,随着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和法治建设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局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一定程度影响了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三)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还需要不断探索优化。部分企业管理者在面对内部事务时,不大情愿外力介入,个别时候会觉得是给他们添乱。所以我们主动上门服务的同时,在方式方法上要不断创新,力争让负责的每一个企业都尽量满意。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系统的效用需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作用仍局限在法律事务咨询,服务站点与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连接较弱,平台的使用率以及群众通过平台联系法律服务的知晓率仍然是较低水平。

二是智慧司法行政需要大力发展。进入新时代,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蓬勃兴起,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信息化,司法行政工作也不例外。面向未来,立足自身实际,大力发展智慧司法势在必行。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增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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