坨院司法所为安置帮教人员送去特殊报酬
李某系鹤城区坨院街道办事处双村村人,2019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吉首监狱服刑,2020年5月刑满释放后到鹤城区司法局坨院司法所报到,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其重新走向社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021年3月初,吉首监狱工作人员联系到坨院司法所,希望协助监狱方寻找李某,需要将李某服刑期间的一笔特殊计发费用补发给李某。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村干部联系,并同村干部一同下村寻找李某,几次寻找后在某工地上找到了正在做工的李某。由于李某没有手机,吉首监狱方面通过微信把钱转给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再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将现金交到李某手里,让刑满释放人员享受到了该享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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