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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怀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由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怀化市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政府行政综合楼四楼1107室,邮编:418000,电话:0745-2856166,电子邮箱:tyjr28561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60号)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拓宽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的推动作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累计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8条。

2、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未有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需不断加强,不断完善平台内容。在保障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增强实效,着力改变过往把信息公开停留在表面的现象,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面,知晓度,对信息内容公开形式更加规范,提高单位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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