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 |||||||||
部门(单位)名称 | 怀化市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部门(单位)职责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承担协调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安置有就业创业有关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军休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 ||||||||
年度总体目标 | 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包括双拥两节及常态化慰问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军转干部、退役士兵自主择业或移交安置工作,优待证审核发放,伤残退役军人审核工作,优抚对象疗养和送医送药,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困难退役军人补助解困,困难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随军家属就业创业,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工作等。 | ||||||||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类型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解释 | 评(扣)分标准 | 备注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重点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重点工作完成率100% | 完成率100%,得10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
质量指标 | 项目绩效目标达标率 | = | 100 | % | 整体工作质量考核。 | 达标率100%,得15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
时效指标 | 整体工作完成及时率 | 定性 | 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 年 | 考核整体时效性。 | 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
成本指标 | 整体支出成本节约率 | ≥ | 0 | %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100%。 | 成本节约率为0,得15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效益 | 定性 | 效果明显 | 无 | 根据2024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 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发挥,得10分,效果一般得5分,效果不明显不得分。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 定性 | 得到保障 | 无 | 保障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营造拥军优属社会氛围。 | 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
提高军人及退役军人社会地位及荣誉感 | 定性 | 提升 | 无 | 提高军人及退役军人社会地位及荣誉感。 | 军人及退役军人社会地位及荣誉感提升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情况 | 定性 | 效果明显 | 无 | 考核整体支出对可持续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可持续影响效果明显得10分,效果一般5分,效果不明显不得分。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考核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达100%得10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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