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文体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批,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责任,明确由分管领导把关,一切对外公开的信息在公开之前,必须经过领导小组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现泄密事件。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审核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在依法保护国家机密、商业 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按时按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8条,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类信息、财政信息、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没有自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网站维护更新工作运行良好。
(六)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3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不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是兼职的,工作任务频重,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比较困难。 2024年,我会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增强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置,为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