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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文体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批,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责任,明确由分管领导把关,一切对外公开的信息在公开之前,必须经过领导小组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现泄密事件。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审核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在依法保护国家机密、商业 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按时按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9条,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类信息、财政信息、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没有自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网站维护更新工作运行良好。

(六)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2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不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接待、受理、答复等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2023年,我们将以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围绕全局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收集、审查、发布速度,对老百姓关注的重大、热点事件公开不滞后。

3、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充分依托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浏览页面更加便捷,突出公开重点、热点,严格落实公开部门责任,加强指导督查,严格考核,使信息公开更加深入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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