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动五溪文化与鹤城地域特色文化传承发展,根据《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申报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怀文旅广体〔2026〕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同时择优推荐申报市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文化认同、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备重要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与民间创造力,突出鹤城地域特色与五溪文化特质,在本区域内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较大。
(五)传承脉络清晰,项目存续状态良好,已制定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请示及汇总材料
1. 项目申报单位出具的正式申报请示;
2. 《怀化市鹤城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清单》(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
严格按照附件2统一格式填写,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表述规范,纸质版申报书须胶装成册。
(三)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
严格按照附件3要求制作整理:
1. 申报视频:时长控制在5—7分钟,采用MP4格式,分辨率1080P及以上,搭配普通话解说与同步字幕;
2. 代表性图片10张,每张图片附详细文字说明;
3. 支撑项目的相关文献、史料、研究成果等辅助佐证材料。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筛选与初审
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筛选优质项目,组织内部专家论证,完善全套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主管部门完成初审。
(二)专家评审与公示
区文旅广体局组织非遗领域专家,对初审通过的申报项目开展集中评审论证,拟定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0日(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要求
1. 纸质材料:申报请示1份、申报书原件2份,所有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2. 电子材料:申报书、申报视频、代表性图片、项目清单等全部电子资料,统一存储至U盘,按单个项目分文件夹整理归档。
(三)报送地点
怀化市鹤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非遗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区级非遗项目申报的重要意义,全面梳理本区域、本行业特色文化资源,广泛听取非遗传承人、专家学者及基层群众意见,精准遴选推出最具价值、最具代表性的申报项目。
(二)严格审核标准,确保申报质量
始终坚持真实性、代表性、完整性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申报材料需逻辑严谨、内容详实、佐证充分,全面清晰呈现项目历史渊源、传承脉络、核心价值及保护发展现状。
(三)压实工作责任,严守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非遗项目申报工作纪律,全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申报过程中收到的各类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规范处置,全力保障申报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咪娜
联系电话:15074532682
电子邮箱:1371046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区级非遗项目申报书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图片、辅助材料及制作要求
怀化市鹤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