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某混凝土搅拌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案件简易程序信息公开

怀化市某混凝土搅拌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案件简易程序信息公开

怀化市某混凝土搅拌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案件简易程序信息公开

一、案情名称

怀化市某混凝土搅拌站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贮存废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二、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陪同湖南省生态环境交叉执法人员对怀化市旺鑫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将部分剩余混凝土擅自堆放于厂区东面一角,未采取“三防”措施,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贮存至渣场,涉嫌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物。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检查的全过程进行了现场拍照,我局执法人员于10月18日就该环境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舒友锡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询问,现场制作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拍摄了现场照片。

三、赔偿意见

2023年3月29日,委托评估专家组对该公司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贮存废渣案件进行快速鉴定评估。专家出具《怀化市鹤城区某搅拌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程序专家评估意见书》。经测算,怀化市鹤城区某搅拌站应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共计2.8万元。经双方平等磋商,怀化市鹤城区某搅拌站同意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2.8万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结案形式

磋商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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