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鹏中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11月24日,我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平台转交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碱面,经抽样检验,样品中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其公司销售的碱面,是从中心市场的周元保那里购进的。当事人与其进行过多次交易,产品均由供货商送货上门,货款通过微信支付。2025年10月25日,当事人购买了8斤碱面,10月25日16:20,当事人通过微信支付供货商货款20元。上述抽检公司于10月25日购买了当事人的产品,数量2kg,其余产品已销售完毕。

当事人提供了微信支付记录,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信息及联系电话。当事人陈述,其知晓该供货商的生产经营场所,可以指引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生产经营项目不合格的碱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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