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惠康贸易有限公司天星坪店店)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11月27日,我局接到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小米椒和脐橙,经抽样检验,样品中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其经营的小米椒(辣椒)是2025年11月10日在佳惠农产品市场鹤城区欧阳云立蔬菜批发部采购的,
当事人提供涉案小米椒(辣椒)的进货票据,涉案小米椒(辣椒)共购进了2.5公斤,购进价为10元/公斤,销售价为13.96元/公斤,货值34.9元。涉案脐橙是从鹤城区杨村市场流动菜贩子处采购的,素取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脐橙共购进了16公斤,购进价为1.25元/公斤,销售价为3.96元/公斤,货值63.36元,上述涉案产品总货值98.26元,都已销售完。
其经营的当事人在我局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涉案产品的入库及销售数量价格数据等证据材料,并在接到检验报告后及时发布了召回公告。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生产经营项目不合格的小米椒和脐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