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怀乡怀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分公司)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11月4日,我局接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侗藏香米,经抽样检验,样品中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上述批次的侗藏香米,是当事人直接从生产商“湖南侗都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购进的。2025年订购20袋,价格65元/袋,金额1300元。
经查,当事人在我局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涉案产品的入库及销售数量、价格数据等证据材料,未曾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受到过行政处罚。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侗藏香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行为,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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