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绿都超市有限公司)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11月17日,我局接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蕨粑,经抽样检验,样品脱氢乙酸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涉案蕨粑是当事人于2025年10月9日在经济开发区伴君行食品经营部处购买的,以3元/袋的价格购进了30袋,抽检用了6袋,剩余24袋。当事人提供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配送单据以及检测报告复印件。2025年12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经济开发区伴君行食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提供了该批次蕨粑的购进商品销货卡、出厂检验报告、生产厂家的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产品的召回公告。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生产经营脱氢乙酸其钠盐含量超标的蕨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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