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汇隆食品店)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10月22日,我局接到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玛琪酥(香葱味),经抽样检验,样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该批次的玛琪酥(香葱味)是2025年7月27日由湖南零爱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配送的,共购进了1箱(11斤),进货价为53.2/箱,销售价散装5.8/斤,销售总价为63.8元,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收入63.8元。
当事人在我局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涉案产品的入库及销售数量、价格数据等证据材料,并在接到检验报告后及时发布了召回公告。截止案件调查终结,未收到召回产品。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经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规定的玛琪酥(香葱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63.8元;
2.罚款5000元。
罚没款合计5063.8元。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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