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冯记海鲜店)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9月19日,我局接到到广东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多宝鱼(海水鱼),经抽样检验,样品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上述不合格的多宝鱼(海水鱼)是从怀化市鹤城区新锦润水产品店购买的,共购买17.5公斤,每公斤单价48元,总购货金额为840元,当事人销售多宝鱼的单价为70元每公斤,因损耗20%的多宝鱼(海水鱼),其余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所以总销售价格为980元。违法所得为980元。

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经营者杨秀苹身份证复印件、供货商怀化市鹤城区新锦润水产品店《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货票据打印件和2025年8月5日多宝鱼的检验报告。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生产经营恩诺沙星含量超标的多宝鱼(海水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免于处罚。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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