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海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10月15日,我局接到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检测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番茄,经抽样检验,样品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上述批次的番茄,是当事人于2025年9月3日从怀化市鹤城区显睿蔬菜批发店(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怀化市鹤城区城中街道蔬菜批发市场坪大棚13号)(另案处理)购进,购进价格5元/kg,购进数量3kg,购进金额15元。被抽样检验2kg,付当事人购样费12元,剩余1kg已于当日制作成当事人的员工餐食用了,无库存。货值金额为15元,购样费12元计入违法所得。

当事人索取并留存了怀化市鹤城区显睿蔬菜批发店(个体工商户)开具的进货凭证等证明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生产经营镉(以Cd计)含量超标的番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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