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分公司新嘉坡店)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9月26日,我局接到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嫩子姜,经抽样检验,样品中,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经查,上述不合格的嫩子姜是当事人于2025年9月26日从寿光市泰阳果蔬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购进数量45公斤,价格9元/公斤,购货金额405元。不合格的嫩子姜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销售价格13.98元/公斤,销售收入668.42元。当事人在收到检测报告后发布了召回及整改通知,告知购买了9月26日嫩子姜的顾客,可以凭票进行退款。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生产经营镉项目含量超标的嫩子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免于外罚。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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