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鸿瑞鑫百货便利店)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9月12日,我局接到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检验报告检测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铁棍山药,经抽样检验,样品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经查,上述不合格的农产品是当事人于2025年8月13日从怀化市鹤城区城南街道佳惠物流园农产品综合区F17号怀化市鹤城区谌光哥农产品批发部购进的,其购进50kg,购进价7.8元/kg,支付了390元。
当事人提供了2025年08月13日的购进单据和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20日的销售单据及销售方的《营业执》和身份证复印件、上述不合格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记录报告。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经营的铁棍山药,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以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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