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半夏星空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8月22日,我局收到广东省/广州市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湖南半夏星空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使用的山药检验报告一份内容为: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XBJ25431202570835481),检验结果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当事人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山药”是从鹤城区锦裕恒百货商行购进的,购进时索取了销售者的营业执照、销货清单|(配送单)、微信付款凭证,该批“山药”共购进了9.6斤,购进价为:5.5元/斤,购进金额共计:52.8,2025年7月16日抽样购买1.3公斤,销售价:3.5元/公斤,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山药”已使用完,因为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山药”用来炒菜,但不是用来作为主菜使用,是作为汤菜的辅助原料,所以当事人称货值金额无法计算。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山药”,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52.8元,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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