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精楷英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6月11日,城北所执法人员接到本局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怀化市精楷英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所出具的检测报告(N0:XBJ25431202570832888ZX):当事人经营的白砂糖,经抽样检验,螨(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项目不符合GB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当事人食堂经营的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由怀化市鹤城区三角坪老酒厂5栋101、102号鹤城区鸿盛粮油调味品批发部配送,上述不合格批次的农产品白砂糖由鹤城区鸿盛粮油调味品批发部于2025年04月10日购配送1包,50公斤/包,单价:155元/包。鹤城区鸿盛粮油调味品批发部给当事人提交了上述农产品《广西凤糖罗城制糖有限责任公司白砂糖检验报告单》,检验项目:螨,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当事人经营的食堂面积约300平方米左右,食堂是学校自己管理,食堂就餐人数230人,共有4名食堂工作人员,上述使用不合格的白砂糖主要是食堂用于添加到早餐稀饭和粥里,增加甜度。现场检查时,该批次的白砂糖已全部使用完毕,没有库存,也未接到与上述不合格事项相关的投诉举报和不良反应情况。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白砂糖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