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毛记食品店)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6月5日,我局收到本局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于2025年04月27日对当事人经营的“香妃柑”、“佳农香蕉”和“云南杨梅”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FHN20250413563、NO:FHN20250413627、NO:FHN20250413628)3份,香妃柑这份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苯醚甲环唑mg/kg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0.71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佳农香蕉这份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mg/kg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0938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云南杨梅这份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336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怀化市鹤城区毛记食品店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从怀化市佳惠水果批发市场、怀化市佳惠物流水果公园小何进口香蕉批发部、怀化市洪源水果批发部购进上述香妃柑、佳农香蕉和云南杨梅,香妃沃柑购进数量为70斤,购进价7.8元/斤,购货金额580元;销售均价10元/斤,共销售58斤(含抽检5.276斤),其中12斤报损。

佳农香蕉购进数量为28斤,购进价4.3元/斤,购货金额120.4元;销售均价5元/斤,共销售23斤(含抽检5.3斤),其中5斤报损。

云南杨梅购进数量为12斤,购进价28元/斤,购货金额336元;销售均价35元/斤,共销售9斤(含抽检4.552斤),其中3斤报损。

案发时上述不合格水果已无库存。当事人经销的该批香妃沃柑销售金额合计为58斤×10元/斤=580元,该批香佳农香蕉销售金额合计为23斤×5元/斤=115元,该批次云南杨梅销售金额合计为9斤×35元/斤=315元。尚未纳税。当事人购进上述香妃柑、佳农香蕉和云南杨梅未能能提供供货者的相关资质及购进票据。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妃柑、佳农香蕉及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云南杨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010元;

2.罚款7000元。

罚没款合计8010元。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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