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路小学)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4月27日我局委派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怀化市人民路小学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我局于2025年6月5日收到该校香葱的检验报告(FHN20250413579),报告显示该校所抽检的香葱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使用的香葱是由湖南嘉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配送的,该公司主要给当事人配送蔬菜(挑选过)、豆制品、干货、调料类,与其签订了《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合同》。涉案香葱共购进了20斤,购进价为7元/斤,货值140元。当事人提供湖南嘉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配送单以及湖南嘉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记录台账。

截止案件调查终结,上述批次的产品,除2025年4月29日被我局委派的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以14元/kg的价格抽检走了2.42kg红线椒,该检测公司支付给当事人33.88元外,其他均已全部使用完毕,没有库存。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采购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葱,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140元,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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