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集贤学校)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4月24日我局委派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怀化市集贤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我局于2025年6月5日收到该校淮山(山药)的检验报告(FHN20250413209),报告显示该校所抽检的淮山(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怀化市集贤学校使用的淮山(山药)是由湖南嘉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配送的,该公司主要给当事人配送蔬菜(挑选过)、干货调料类,与其签订了《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合同》。涉案淮山(山药)共购进了210斤,购进价为6.5元/斤,货值1365元。当事人提供湖南嘉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配送单以及湖南嘉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记录台账。其当事人在我局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涉案产品的入库及销售数量价格数据等证据材料。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采购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淮山(山药),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1365元,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