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惠万家超市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4月23日,我局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麻山药”进行了抽样检验,根据该公司2025年5月22日出具的编号为NO:XBJ25431202570832427ZX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麻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鹤城区惠万家超市被抽检批次的“麻山药”是2025年4月8日从佳惠农产品批发市场B24号的“鹤城区吴亮蔬菜批发部”采购,并提供了采购该批次“麻山药”时的付款凭证、商家资质,但是不能提供该批次“麻山药”的检测报告和进货票据,同批次以2.5元/斤的价格共采购了20斤 ,货值金额59.6元,并以2.98元/斤的价格进行销售,均已经销售完,违法所得59.6元,没有库存。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麻山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59.6元;

2. 罚款5000元;

(罚没合计:5059.6元)。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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