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购)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2024年)
2025年1月2日,我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平台转交的检验报告:2024年12月9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鹤城区爱购生活超市经营的散装香干进行监督抽检。检测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香干,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对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其超市销售的散装香干,是在微信上订购的,供货商微信名为“尹香干豆腐”。2024年12月7日当事人通过微信通知供货商订购3斤香干,于12月8日送达;12月8日当事人通过微信通知供货商订购4斤香干,于12月9日送达。上述批次的香干,当事人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销售数量7斤,销售价格9.96元/kg,销售收入34.86元。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香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4.86元;
2.罚款5000元。
罚没款合计5034.86元。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