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5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2022年)
近期,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检205批次样品,根据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不合格7批次、合格198批次。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1.怀化市鹤城区老羊倌羊肉粉馆料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304mg/100cm²║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怀化市鹤城区老羊倌羊肉粉馆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105mg/100cm²║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鹤城区毛毛粉面馆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196mg/100cm²║不得检出,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鹤城区毛毛粉面馆粉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851mg/100cm²║不得检出,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鹤城区毛毛粉面馆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299mg/100cm²║不得检出,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6.鹤城区古镇抄手餐饮店粉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374mg/100cm²║不得检出,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7.鹤城区古镇抄手餐饮店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440mg/100cm²║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合格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示。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