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钰荣)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一、风险控制
经查,上述自制荞麦馒头、豆沙包是当事人于2022年1月7日在店内自制,因没有销售记录,据当事人口述,当时共自制荞麦馒头30个,销售价为1元/个,自制豆沙包20个,销售价为1元/个,已销售完无库存。上述自制荞麦馒头、豆沙包货值为:30+20=50元。
二、核查处置
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自制荞麦馒头、豆沙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0元;
2.处罚款:5000元;
罚没合计:5050元。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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