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国)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一、风险控制
经查明:1、涉案“水悦东方”桶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7L/桶,生产日期:2021-07-13,生产者:中方县富鑫生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当事人于2021年7月13日从中方县富鑫生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手机微信下单),购进数量30桶,进价3元/桶。至2021年8月17日现场检查时止,该款饮用水当事人已经全部售完,其中以9元/桶的均价销售了23桶,以10元/桶的价格销售了7桶(抽样检验的7桶),销售金额共计277元,获利187元。2、涉案“挺如意”桶装饮用水(规格17.5L/桶,生产日期:2021-07-12,生产者:麻阳挺如意西晃山矿物质水有限公司)是当事人于2021年7月13日从麻阳挺如意西晃山矿物质水有限公司购进(手机微信下单),购进数量50桶,进价6.5元/桶.至2021年8月17日现场检查时止,该款饮用水当事人已经全部售完,其中以13元/桶的均价销售了43桶,以15元/桶的价格销售了7桶(抽样检验的7桶),销售金额共计664元,获利339元。
二、核查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同时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941元;2、罚款9000元。
罚没合计金额9941元。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